一、适用范围: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和外商独资企业为履行产品出口合同而进出口的货物,均适用此手册向海关申报。
二、栏目填写规范:
1、外商投资企业名称:依据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填报。
2、企业地址:指企业法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要按市、县、乡(镇)及街道门牌号码的详细地址填写。
3、企业负责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的姓名。
4、职务:企业法定代表人在本企业所任行政职务在此栏填明。
5、业务经办人:负责本合同货物进出口业务的具体经办人的姓名。
6、电话:业务经办人的联络电话号码。
7、合同号:进口合同的编号,包括详细年份、字轨和编号及附件号码。
8、总值:合同订明的进口货物的总金额。
9、币别:合同所列进口货物的成交币别。
10、交货期:合同订明出口货物的交货期限。
11、进口料、件名称:合同订明的每次进口料件的名称、品质、等级等。
如料、件不止一种时,应逐项填明。
12、规格:合同订明的每项进口料件的规格、型号。
13、单位:合同订明的每项进口料件的计量单位。
14、数目:合同订明的每项进口料件的数量。
15、单价:合同订明的每项进口料件的成交单价。
16、总价:合同订明的每项进口料件的成交总价。
17、成品单耗:合同订明的每件成品消耗进口料件的量。如料件不止一种,应逐项填报。
18、成品名称、数量:合同订明的加工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品质、等级、数量等。
19、申请单位(签章):填具企业的全称并加盖公章。
20、进口报关日期:向海关办理进口货物申报手续的日期。年、月、日均应填具。
21、运输工具名称、运、提单号:载运本批进口货物入境的船只名称、飞机航班、火车班次、汽车车牌号码等,以及运、提单号码。
22、货物名称、规格:本批进口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品质、等级等均在此栏填具。如货物不止一项时,应逐项填明。
23、进口数量累计:本合同项下同一品种、规格货物的进口数量累计数。
不同品种或规格应分别累计。
24、购买日期:签订购货合同的日期。
25、售货单位:与本企业签订售货合同的卖方名称。
26、货名、规格:合同订明的本企业在国内购买料件的名称、规格、型号、品质、等级等在此栏填具。
27、单位:购入货物的计量单位。
28、数量:合同订明的在国内购买料件的数量。
29、价值:合同订明的在国内购买料件的总金额。
30、售货单位发票号码:企业在国内购买料件时由销售部门开出的发票号码。
31、出口报关日期:向海关办理出口货物申报手续的日期。年、月、日均应填具。
32、运输工具名称、装、运单号:载运货物出口的船只名称、火车班次、飞机航班、汽车车牌号码等,以及装货单(运单)号码。
33、货物名称、规格:本批出口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品质、等级等均在此栏填报。如货物不止一项时,应逐项填明。
34、数量:本批出口货物的数量。
35、价值:本批出口货物的总值。
36、出口数量累计:本合同项下各次出口成品数量的累计数。如货物或规格不止一种,应分别累计。
37、销售日期:与国内单位签订销售合同的日期。
38、货名及规格:售出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品质、等级等。
39、单位:货物的计量单位。
40、数量:售出货物的实际数量。
41、价值:货物的成交价格。
42、购货单位减免税证明:由海关签发给购货单位的进口货物证减免税证明的编号。
43、销售日期:内销成品的销售合同的签约日期。
44、货名及规格:内销成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品质、等级等。
45、单位:内销成品的计量单位。
46、数量:内销成品的数量。
47、价值:内销成品的成交价格。
48、销售发票凭证号码:内销成品的销售发票、凭证号码。
49、实际进口料件名称、规格、数量:实际已办理进口货物申报手续的进口料件全称、规格、数量等情况。
50、成品消耗:每件出口成品实际消耗进口料件的量。
51、总耗料、件数量:已办理出口货物申报手续的出口成品实际消耗进口料件的量。
52、出口成品名称、数量:已办理出口货物申报手续的全部成品的名称、规格、型号、品质、等级、数量等。
53、销售免税单位成品名称、数量:出口成品销售给境内可享受减免税待遇的单位的有关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
54、内销成品名称、数量:经批准在内地销售的全部成品的名称、数量。
55、剩余料、件、边角余料名称、数量:本合同项下进口料件加工以后的剩余料、件和边角余料的名称、数量。
56、申请处理意见:企业申请核销本合同的意见。并应在此栏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