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天来,辽宁省沈阳市公安民警正在沈阳全市的繁华地区大张旗鼓地开展新法规实施宣传活动。这部新法规,就是全国首部“锁法”:《辽宁省锁具修理业管理规定》。
《辽宁省锁具修理业管理规定》是2006年12月12日在辽宁省第十届人民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上通过,于前不久刚刚施行。
从2004年9月起,沈阳警方开始将锁具修理业纳入治安管理,对规范这一行业发挥了一定作用。但由于没有相关法规支持,管理一直很难。而《辽宁省锁具修理业管理规定》的颁布实施,正是适应了时代需求。
“锁王”遍地都是,从业无规可循
“专业上门开锁”这样的广告在辽宁各地屡见不鲜。在大街小巷,在小区楼道,在业户门上,“锁王”上门开锁的电话比比皆是,令人眼花缭乱。
有时忘记带门钥匙,不用远走,在自家的门上找个电话号码,不一会儿就有人来帮你开锁,只需交纳几十元的费用。
今天上午,记者看见一住宅小区的墙上贴着密密麻麻的一片小广告,上面写着醒目的红字“上门开锁”。
记者找了个电话,“家里锁头坏了,能把门打开吗?”记者问。
“能,你家是什么锁?”一名中年男子问。
“你们这是公安局指定的吗?”
“你要是找指定的,打110不就完了,找我们干嘛?”
“找你们这儿开不是能便宜吗?”
“便宜是肯定便宜,你给钱我们就给开。”
据辽宁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副总队长崔伟东介绍,近年来,随着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辽宁省锁具修理业也得到了迅猛的发展。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辽宁省从事锁具修理的单位至少1000家,从业人员达到2000人以上。
根据一位锁店老板估计,满地乱贴“110指定开锁”的小店,在沈阳至少有1000家。“满楼道都是‘110指定开锁’,实际上10家有8家都是假的。”这位老板说。
崔伟东说:“在锁具修理业为群众生活带来方便的同时,由于缺乏有效的管理,产生了许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从业单位盲目增加,行业管理产生恶性竞争;二是由于缺乏行业监管,引发的社会问题日渐突出;三是行业管理无章可循,形成管理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