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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保险:货险的升级版?

http://china.BagsNet.com   2007-04-10  来源:中国箱包网

第三方物流企业在为客户提供越来越便利的一体化服务的同时,也在承担着越来越大的风险。谁来与企业共担经营风险?多家物流企业的经营者向记者表示,迫切需要一种专门的物流保险,为物流企业的运营解除后顾之忧。

物流企业:谁与我分担 ?“传统的车险和货险早已不能适应现代物流企业的运作需求。现在,太需要一种专门的物流保险,为我们解除后顾之忧了。”北京太平洋物流有限公司国内运输部兼营业信息部经理阮为民提到物流保险时,流露出了一种无奈和焦急。

阮为民告诉记者,太平洋物流采取的主要是一种代理投保的方式,即由货主出相应的保险费用,太平洋物流负责缴纳。与国外客户接洽的时候,这种情况比较容易被接受,但国内有很多货主认为,你要运我的货,当然就要负责赔偿可能出现的损失。有时,为了扩大业务量,作为承运人,物流公司往往会妥协,承担很多并不属于自己的风险。

据了解,在与货主的合同中,大都规定了很多承运人的赔偿责任,在出现有关情况造成货物丢失、毁损时,保险公司一般只是就货物本身进行赔付,物流公司时常会受到较大数额的所谓经济损失的追讨。而且,很多保险公司规定对于货物的被盗、被抢等情况不予赔付,这样,这部分的风险无疑就会转嫁到物流企业的身上。另一方面,物流公司还肩负着保证按时送达的责任,而实际上,因为意外因素延误运输时间的现象并不少见,这种情况并不在货物保险赔付条款之内,也只能由物流公司自己负责赔偿。

阮为民表示,物流公司其实迫切地需要一种专业的险种,为其分担在物流运作过程中所承担的运输责任。同时,也希望能有一种针对长途、短途、固定区域极短途运输等不同情况的更为细化的保险模式尽快出现。

山东交通物流公司市场部负责公司保险业务的杜健也有着相似的想法。目前,山东交通物流公司与太平洋保险签定了一个一年期的合同,货物险的保费一般为货物价值的3‰。但让公司头痛的情况是,在进行零担运输的时候,往往需要面临货物件数多、单件价值低的问题,由于逐件货物进行保险,手续十分繁杂,而且存在着货主不愿意投保或不按货物价值投保,保险公司不愿意为易碎、易损货物接保等情况,物流公司不得不为此承担更多的风险。此外,现在的物流服务商不同于以往简单的运输商,提供的常常是一种整体的方案,可能涉及到多种运输方式的联合运作,过程中的很多情况并不能完全掌控,但物流各个环节的风险却都要一力承担。以公铁联运为例,一旦铁路运输出现问题,赔偿的程序非常复杂,时间耗费很长,但客户却会将这部分的责任统统划到物流公司的头上,企业往往不得不先行赔偿,甚至付出很多额外的代价。物流企业迫切希望有一种更为细化的、适合物流运作模式的险种尽快出现,将各个环节的责任分解,将承运商的责任分担。 现代物流:风险充满每一环?

事实上,在物流过程中,所有涉及货物作业、监管的运作环节都有可能涉及风险的问题,而这种风险已经大大不同于传统货运业所面对的风险。

正像中国外运集团总公司总法律顾问孟于群所指出的,现代物流与传统的货运、货代业务有很大的区别,它不仅提供仓储和运输服务,同时还将提供其他服务,如集运、存货管理、分拨服务、加贴商标、订单实现、属地交货、分类和包装等,更重要的是帮助客户按照客户的经营战略去策划适合发展的物流。物流的成本较低,增值服务较多,供应链因素多,质量难以控制,运营风险大。同时,现代物流商作为整个物流业务的组织者和指挥者,要对全过程负责,这大大不同于传统的运输商。

据孟于群介绍,在物流商与客户的谈判中,某些大客户往往处于有利的地位,物流商常常迫于商业上的压力而接受某些苛刻的条款,有的物流商甚至将各种运输所适用法律中正常的豁免条款都删掉了。另外,传统物流对时间的要求不高,一般协议无约定,而现代物流对时间的要求很高,必须做到在正确的时间内将完整无缺的产品以精确的数量送到准确的地点,难度和风险是显而易见的。同时,物流商是所有供应链的组织者,其中有的环节由其自己负责,有的环节需要委托分包商来具体实施。但实践中,在与分包商合作以及物流运作的全过程中,当客户发生损失时,无论是物流商的过失还是分包商的过失,都要由物流商先承担对外赔偿责任。尽管物流商在赔付后,尚可向负有责任的分包商进行追偿,但由于物流商与客户和分包商所签合同分别是背对背的合同,因此所适用的法律往往是不一样的,其豁免条款、赔偿责任限额及诉讼时效也是不一样的,致使物流商常常得不到全部赔偿。此外,物流商还需要承担信息系统可能带来的风险以及赔偿运作过程中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失。这些因素都使得现代物流商所承担的风险较传统货运商大为增加。

物流保险市场:方兴未艾

不难看出,现代物流商所面临的风险与日俱增,对专业的物流保险的企盼也越来越强烈。然而,在保险市场中,物流保险几乎还可以算是一种较为新鲜的事物。

去年8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深圳分公司与深圳市新科安达后勤保障有限公司曾经宣布开始开展有关综合物流保险的合作,一度引起业界广泛关注。然而,时间过去将近一年,记者致电该公司,有关负责人却告诉记者,该项目至今仍然没有上报中国保监会审批,与新科安达的合作在更大程度上是一种框架协议,目前还没有实质进展。据这位负责人介绍,新推出的物流保险与以往的货物保险完全属于两个体系,物流保险并不是货物保险的升级版。货物保险是财产险的一种,投保人和受益人都是货主,而物流保险则属于责任险,投保人和受益人都是物流企业;货物保险保的是货物本身,而物流保险担保的是承运商的责任。在投保了物流保险以后,将大大降低物流商经营的风险,但并不意味着可以不再投保货物保险。

作为人保的合作方,深圳市新科安达后勤保障有限公司有关人士向记者透露,现在,与人保的合作采用的还是一种传统意义上的模式,更多地体现在通过公司,方便客户统一办理保险上。目前,公司为80%的客户代保货物险,由于货物的归属权是货主,所以一般情况是货主缴保险费,公司只是代客户做这些事情,发生事故后由公司提供相关文件,代客户去保险公司办理赔款等业务。此外,公司会为每一笔业务上第三方责任险,运输公司会上车辆险。

看起来,真正意义上的物流保险走上台面,还有一段距离。但人保有关负责人同时向记者透露,在最近一两个月内,物流保险的报批文件应该就可以放到保监会有关人士的办公桌上。

而保监会负责财产险审批工作的张忠宁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时下,国内还没有保险公司开展专门的物流保险业务,但这是一个很好的方向。就保监会目前的运作模式而言,只要有关保险公司有开展新业务的意向,且经过考察,其具备一定的赔付能力,一般情况下,都会通过保监会的审批。

如果一切进展顺利,物流企业在不久的将来,应该就可以借助物流保险,卸去包袱,轻装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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