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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合同管理

http://china.BagsNet.com   2007-04-18  来源:互联网

(一)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
1、企业动产抵押范围与要求
企业除航空器、船舶、车辆以外的下列动产抵押的,应当在抵押合同签字盖章后到县工商局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1)企业的设备;
(2)企业的原辅材料;
(3)企业的产品或者商品;
(4)企业其他可以依法抵押的动产。
2、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提交的文件资料
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提交《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申请书》,并提供下列文件或其复印件:
(1)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2)有关动产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包括发票、抵押物估价报告书等);
(3)有关动产抵押物存放状况资料;
(4)抵押人、抵押权人的营业执照;
(5)双方代理人身份和权限证明文件;
(6)动产的照片及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登记程序
(1)收齐登记申请材料之日为登记申请受理日;
(2)五日内审查完毕,并决定是否予以登记;
(3)符合登记条件的,发给《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证》,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不予登记,并将材料退回申请人;
(4)变更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或者抵押担保的范围的,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于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7日内,持变更协议、原《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证》和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文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5)合同履行完毕或者抵押物灭失后,当事人应当于履行完毕或者抵押物灭失之日起7日内持履行或者灭失凭证和原《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证》,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4、行政处罚
(1)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的,注销《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证》,处以5000元以上20000以下的罚款;
(2)未按规定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物变更登记的,由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合同签证
1、合同签证的范围:对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相互之间之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均可签证;
2、合同签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办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签证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签证手续;
勘察设计合同由县城乡建委进行合同审查登记后,由县局进行签证;
3、申请合同签证,双方当事人应当提出合同签证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合同文本;
(2)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有关专项许可证的正本或副本;
(3)签订合同的法人代表的资格证明或者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书;
(4)申请签证经办人的资格证明;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4、签证合同在受理签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需要委托外地调查的,在受理签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5、合同当事人隐瞒真实情况骗取签证的,予以撤销(一)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
1、企业动产抵押范围与要求
企业除航空器、船舶、车辆以外的下列动产抵押的,应当在抵押合同签字盖章后到县工商局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1)企业的设备;
(2)企业的原辅材料;
(3)企业的产品或者商品;
(4)企业其他可以依法抵押的动产。
2、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提交的文件资料
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提交《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申请书》,并提供下列文件或其复印件:
(1)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2)有关动产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包括发票、抵押物估价报告书等);
(3)有关动产抵押物存放状况资料;
(4)抵押人、抵押权人的营业执照;
(5)双方代理人身份和权限证明文件;
(6)动产的照片及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登记程序
(1)收齐登记申请材料之日为登记申请受理日;
(2)五日内审查完毕,并决定是否予以登记;
(3)符合登记条件的,发给《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证》,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不予登记,并将材料退回申请人;
(4)变更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或者抵押担保的范围的,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于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7日内,持变更协议、原《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证》和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文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5)合同履行完毕或者抵押物灭失后,当事人应当于履行完毕或者抵押物灭失之日起7日内持履行或者灭失凭证和原《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证》,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4、行政处罚
(1)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的,注销《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证》,处以5000元以上20000以下的罚款;
(2)未按规定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物变更登记的,由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合同签证
1、合同签证的范围:对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相互之间之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均可签证;
2、合同签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办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签证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签证手续;
勘察设计合同由县城乡建委进行合同审查登记后,由县局进行签证;
3、申请合同签证,双方当事人应当提出合同签证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合同文本;
(2)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有关专项许可证的正本或副本;
(3)签订合同的法人代表的资格证明或者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书;
(4)申请签证经办人的资格证明;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4、签证合同在受理签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需要委托外地调查的,在受理签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5、合同当事人隐瞒真实情况骗取签证的,予以撤销(一)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
1、企业动产抵押范围与要求
企业除航空器、船舶、车辆以外的下列动产抵押的,应当在抵押合同签字盖章后到县工商局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1)企业的设备;
(2)企业的原辅材料;
(3)企业的产品或者商品;
(4)企业其他可以依法抵押的动产。
2、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提交的文件资料
办理动产抵押登记,由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共同提交《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申请书》,并提供下列文件或其复印件:
(1)主合同和抵押合同;
(2)有关动产抵押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证书(包括发票、抵押物估价报告书等);
(3)有关动产抵押物存放状况资料;
(4)抵押人、抵押权人的营业执照;
(5)双方代理人身份和权限证明文件;
(6)动产的照片及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登记程序
(1)收齐登记申请材料之日为登记申请受理日;
(2)五日内审查完毕,并决定是否予以登记;
(3)符合登记条件的,发给《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证》,不符合登记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不予登记,并将材料退回申请人;
(4)变更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或者抵押担保的范围的,抵押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于作出变更决定之日起7日内,持变更协议、原《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证》和其他有关证明文件文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5)合同履行完毕或者抵押物灭失后,当事人应当于履行完毕或者抵押物灭失之日起7日内持履行或者灭失凭证和原《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证》,向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4、行政处罚
(1)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骗取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的,注销《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证》,处以5000元以上20000以下的罚款;
(2)未按规定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物变更登记的,由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未办理的,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合同签证
1、合同签证的范围:对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人合伙相互之间之实现一定经济目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合同,均可签证;
2、合同签证根据双方当事人的申请办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签证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签证手续;
勘察设计合同由县城乡建委进行合同审查登记后,由县局进行签证;
3、申请合同签证,双方当事人应当提出合同签证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1)合同文本;
(2)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有关专项许可证的正本或副本;
(3)签订合同的法人代表的资格证明或者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书;
(4)申请签证经办人的资格证明;
(5)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4、签证合同在受理签证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需要委托外地调查的,在受理签证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5、合同当事人隐瞒真实情况骗取签证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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