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从2006年1月1日起,服装、床上用品等纺织品必须在质监部门检测合格后,在产品标识中标明“安全技术类别A、B、C”才可上市销售。然而记者近日调查发现,时至今日,我市的消费者和很多销售人员都还不了解这一安全技术类别,除部分大型商场外,市场上销售的许多纺织产品根本没有标注安全技术类别。
在客车站附近一家床上用品商场内,记者看到,除了一些国内较为知名的品牌有安全技术类别标识外,其余商品都没有标明安全技术类别。销售人员表示,没听说过什么“安全技术类别”。随后,记者又来到位于大西门的一大型综合商场,在床上用品区,记者发现虽然大部分床上用品有“安全技术类别”的标识,但当记者询问其所标的是什么意思时,销售人员表示不太清楚。在一个婴幼儿用品柜台前,对于安全技术类别为A级的衣服是否适合婴儿使用的问题,销售人员也同样无法回答。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绝大多数的消费者对于服装、床上用品的安全技术类别标准都不知道。不少消费者表示,很少注意过产品的标牌上有无“安全技术类别”。 据了解,根据《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纺织产品的甲醛含量、PH值、色牢度、可分解芳香胺染料必须严格实行强制性安全指标考核要求,称为“安全技术类别”,其分为三个等级,A是婴幼儿用品,B是直接与皮肤接触的产品,C是间接与皮肤接触的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