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是空军招飞体制改革20周年。招飞选拔工作中强调以人为本、依法招飞、和谐招飞、阳光招飞,切实把好“体检、心品、政审、文化”四关,以遴选大批素质优秀的可造之才。 以人为本是开展招飞工作的着眼点。招飞工作人员将走入社会、走进院校、走近学生,利用多种宣传形式和手段,让更多的人了解、关心、支持招飞,动员更多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学生献身祖国飞行事业;检测中要遵循为学生服务的思想,做到组织精心、检查细心、服务真心。 依法招生是开展招飞工作的立脚点。一要依法政审。《军队招收飞行学员政治条件的规定》和《空军招收飞行学员政治审查工作细则》是开展招飞政审工作的主要依据,是做好政审工作的法律保证,是招飞政审工作人员的行为准则。二要依法体检。严格依据《招收飞行学员体格检查标准》和《空军招收飞行学员体格检查工作办法》开展体检工作,每阶段体检要统一思想、统一标准、统一方法。三要依法进行心理选拔。依据《招收飞行学员心理品质条件》,严格按照《空军招收飞行学员心理选拔工作实施办法》实施检测,科学准确地评定考生的心理品质成绩。 阳光招飞是阳光招生的重要组织部分,是开展招飞工作的出发点。要通过各种有效渠道和途径及时公布相关招飞政策,使招飞政策规定“暴露”在阳光之下,揭开招飞的神秘面纱。为了确保招收选拔公正公平,对每名考生要做到不同时间、不同阶段、不同医务人员的检查标准尺度相同。 和谐招飞要广泛宣传,深入发动,让广大考生及家长尽享知情权。军地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关系融洽,渠道畅通;招考双方要相互信任,相互理解,确保招飞工作安全,保障广大考生人身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