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乡一家公司代工生产国际名牌普拉达(PR A D A )手袋,不料夜间遭蟊贼光顾,6人一晚上偷走成本价10万元的手袋等物品。南都记者昨日获悉,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其中主犯阿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3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2012年5月12日早上7时许,三乡镇某皮具公司的工人来到厂里上班,发现公司B厂四楼的生产车间内有一批手袋被盗,员工立即报警。经清点,被盗走的物品包括PR A D A牌1713型真皮黑色成品手袋67个、PR A D A牌1713型真皮黑色半成品(还没包边)手袋l7个、PR A D A牌4372型真皮黄色手袋28个。另外还有一批配件,包括吊牌、肩带、拉链等。
原来,这是一伙有预谋的盗窃团伙所为。2012年5月9日,阿洪等人从东莞厚街来到三乡镇踩点,为了方便日后作案,阿洪还安排一个人去参加厂里的面试,并拿到1个临时厂牌。到2012年5月11日,他们开始实施盗窃。当晚6时许,6人带着麻袋、液压剪等工具来到公司附近。一个人拿着临时厂牌,另一个人拿假厂牌进入皮具公司。
次日凌晨,藏在厕所的一名男子发信息给在工厂外的几名团伙成员接应,其他人就携带大铁钳爬墙入厂,将偷取的赃物用麻袋装好,转移到门外等候的车上,随即驾车逃离现场。后来,他们在厚街镇联系买家售出28个黄色手袋、17个黑色手袋,共得款人民币9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