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商务百科 > 政策法规 > 国务院批准 皮革出口将享受到优惠税率

国务院批准 皮革出口将享受到优惠税率

http://china.BagsNet.com   2007-04-10  来源:中国箱包网

近日,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从2006年9月1日起,我国将根据《亚太贸易协定》第三轮关税减让谈判结果,对原产于韩国、印度、斯里兰卡、孟加拉和老挝五国的1700多个税目商品实行降税。同时,原产于我国的部分化工产品、木制品、塑料制品、皮革、金属制品、机械电气产品在出口到上述五国时也将享受到优惠税率。



  相关文章
 • 鞋帽、箱包、皮革产品出口退税率下降4~8% 2007-06-18 10:04:24
 • 欧盟REACH法规实施 中国皮革企业如何应对 2007-06-18 09:54:44
 • 我国皮革皮具出口企业上调产品价格已成定局 2007-06-18 09:53:25
 • 无锡东方国际皮革城投资火爆 2007-06-16 10:02:50
 • 退税率调整进入倒计时 皮革退税将取消 2007-06-16 09:57:48
 • 应付检查某皮革企业“临阵磨枪”被识破 2007-06-16 09:44:26
 • 巴西将向皮革等企业提供信贷和税收支持 2007-06-15 11:04:24
 • 意大利各行业工业生产增加值皮革占比最低 2007-06-15 10:52:36
 • 国家出口退税率下调 河南皮革业直面挑战 2007-06-14 08:42:23
 • 皮革知识全集之一——基本知识 2007-06-13 09:48:33

  我也说两句 已有评论 查看

匿名发表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广告服务 | 招纳贤才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欢迎投稿 | 站点地图 | 帮助中心
中国箱包网(BagsNet中国)   ©2003-2007   免责声明   粤ICP 05015913
客户服务热线:0755-82267193  82267393  82266655  传真:0755-82267393       邮箱:china#bagsnet.com
全球BagsNet :中国站 | 国际站 | 台湾区站 | 英国站 | 美国站 | 意大利站 | 德国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