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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皮加工贸易政策又有新调整

http://china.BagsNet.com   2007-04-24  来源:互联网

 昨天,记者从嘉兴海关获悉,日前,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文,根据国家产业发展和宏观调控需要,对去年开始的禁止生皮加工贸易政策进行新调整。

  据悉,从2006年9月1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继续禁止以进口生皮直接出口半成品革和成品革加工贸易业务,但允许以出口皮革制品及其它制品或深加工结转为目的的生皮加工贸易业务,涉及生皮商品税目号32项。

  本次政策调整以去年生皮加工贸易企业实际进口为基础,目的是对加工贸易生皮进口量和企业数量实行总量控制。据悉,生皮加工贸易企业环保考核方法按照新的文件规定执行,出口加工区、保税区等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禁止开展任何形式的进口生皮加工贸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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