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进入服装行业的1997年,就听业内人士说过:世界拉链第一品牌是日本的YKK。十年的时间里,也的确验证了这个说法,无论是服装、箱包、鞋子,还是其他相关行业的世界知名品牌,只要有需要用到拉链产品的,都选用了YKK品牌。因为这无疑也代表着彼此的知名度与美誉度。
然而,就在今年3月份的服装博览会期间,我收到了一个令我非常疑惑又不可思议的消息,YKK公司深圳生产的拉链出事了:不但发货短缺,还出现了拉链自动滑落的现象。当问题被多年与日资企业吉田拉链(深圳)有限公司(YKK品牌持有人,以下简称:“YKK公司)有合作关系的:福建汇达时装有限公司(“卡朱米”品牌持有人,以下简称“卡朱米”公司)多次投诉后,长达10个月时间YKK公司并没有及时的给予妥善解决和处理方案,只是通过更换营销负责人来逃避问题。到记者发稿日为止,也没能得到日方企业就质量问题作任何回应。
YKK成立于1934年1月,创始人吉田忠雄在日本的东京都东日本桥建立了3S商会,开始生产和销售拉链产品。1946年1月,采用商标“YKK”,1996年1月,在中国成立了“中国政策委员会”。1995年,分别在中国的深圳、大连建立了工厂,并在2003年发展YKK拉链事业中的“雅可发斯宁”,注册资金为8500万美金。目前拉链事业已拓展到全世界70多个国家和地区,已有119家分公司,在中国也有30多个分销点。中国是服装生产大国,可以肯定的说,中国已是YKK企业中最大的客户来源国家,并且每年都以可观的速度在递增。
面对YKK在中国市场有着迅猛发展的优势环境,却在此时出现了诸多问题,的确让记者百思不得其解,这其中到底发生了什么?这问题拉链到底给中国服装厂家带来多少经济损失?事态又将如何发展?对此,记者采访了相关的企业与部门,了解事实的真相。
直接经济损失高达4200万元之巨
据(电话采访,并提供了全部的相关证据)接手调查YKK问题拉链的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处负责申诉调解工作的相关人员林国富介绍:此次事件日本YKK集团的拉链出现问题给其客户福建汇达时装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卡朱米”品牌羽绒服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据卡朱米估算直接经济损失竟高达人民币4200余万元。
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卡朱米”称,为了优质产品的稳定性,自其品牌从事羽绒服装生产后就一直采用日本YKK品牌拉链(YKK在深圳没设厂之前,一直在台湾及香港订购),虽然YKK有时也出现一点小问题但都能及时得到妥善解决,10多年来的合作基本都很愉快且彼此都满意。于2003年下半年,YKK公司开发第二个品牌“雅可发斯宁”拉链,基于“卡朱米”与“YKK”公司的友好关系,考虑到双方都是国际大品牌也都是驰名商标,“卡朱米”便在2003年9月份开始拨出部份订单开始尝试下给YKK公司新开发的“雅可发斯宁”牌拉链,且每年订货量不断的递增。在2006年1月份至2006年8月份期间订购166920条“雅可发斯宁”牌3#胶牙开尾链。并于2006年5月份开始陆续收到“YKK”公司送来的订单拉链,在来货检验当中,“卡朱米”质检部门发现YKK公司新开发的“雅可发斯宁”牌3号胶牙开尾链出现质量问题:拉链锁不紧,拉头会自动滑落,“卡朱米”即向“YKK”业务人员及营销高层日籍人士松本.登投诉,要求退回该批有问题拉链,但YKK公司回复该种情况属个别现象,可以放心使用。因当时正值羽绒服订单生产旺季,为了避免扩大损失,“YKK”公司提议由他们派来十几人专业技术人员来厂对未生产及正在生产中的拉链进行全面检验并整改。“YKK”公司称这样不会延误服装的生产时间,质量保证没有问题。
经过3个多月的时间,“YKK”公司几乎调动了福建省内所有办事处人员及深圳工厂的技术人员参与整改。并将部份产品用货柜车运回深圳工厂基地整改。他们声称经整改后的拉链不会有问题的,可以放心销售。(但是后来事实证明YKK公司整改后的产品还是不合格。)
2006年12月份仍是羽绒服销售旺季,部份经“YKK”公司整改后的产品已发至卡朱米国内部份代理销售商手中。在销售当中再次发现拉链出现拉头锁不住的质量问题,并向公司反馈,要求退货。为了不影响卡朱米品牌的信誉,经卡朱米内部高层开会研究决定召回所有有拉链质量问题的产品,决不让任何有质量问题的产品流入市场。但此时的召回意味着卡朱米该批次羽绒服错过了销售旺季,将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
为了顾及对方的品牌,卡朱米不愿意损害YKK的品牌信誉,本着以人为本、和谐发展的精神,继续向YKK负责华南地区营销总监日籍人士松本.登先生寻求解决方案,经整改后的拉链仍然不合格,这叫松本.登也束手无策,他只是亲自送给卡朱米董事长-李国坤先生二瓶茅台酒礼品以表示歉意。
接下来处理事件的实质毫无进展。至2007年1月YKK公司也未能对该批质量问题拉链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给予任何的回应,他们采取拖字诀,拒不协调,令人气愤的是:他们总是抱着怀疑的态度,一直认为他们的质量不会有问题,他们的质量也不可能有问题,这就是洋品牌YKK狂妄自大的风格。在卡朱米的再三催促下,YKK公司提出要求:由拉链权威机构对该批拉链进行鉴定,以分清责任。因此YKK分别于2007年2月6日委派福州办事处的冯娟女士到卡朱米抽取了10件样品;2007年3月9日委派业务员李晓远抽取5件样品,声称寄回日本总部及深圳工厂检测,但迄今为止卡朱米仍未收到YKK公司的任何检测报告。或者他们自己都不敢提供自己的检测报告,在经过检验--整改--退货--整改5-6个月的时间里,“卡朱米”公司给予足够的时间让“YKK”公司来处理这批问题拉链,而且是耐心的等待着。
YKK突然频繁调动相关营销负责人
令人费解的是,在如此重大的质量事故面前,YKK作为一个世界知名品牌公司却没有紧急处理预案、也没有质检部门专门来处理质量问题。依然对自己的产品很有优越感,也未能感觉到质量问题的严重性,一直认为YKK公司的产品是不可能出质量问题。
2007年3月份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处收到“卡朱米”对“YKK”公司拉链质量问题的投诉后即接手调查此事,并及时通知了YKK集团在深圳的总部,希望共同协商此事,时任华南地区营销总监是日籍人士松本.登先生,他一直没有给予任何的回应。而后“卡朱米”公司接到通知说营销总监松本.登先生已被日本总部调离深圳至台湾任职,今后的华南地区营销总监由日籍人士川口.真司接任。福建省技术监督局监督处于3月9日邀请YKK公司进行协商处理,而这次YKK公司只派经办的业务人员李晓远先生与监督处沟通,而不是由营销总监。在与李晓远先生的沟通中,李晓远先生非常诚恳的承认了拉链的质量问题,但他无法作出合理有效的解决方案。同时YKK公司也要求出示相关检测报告,于是福建质量局技术监督局监督处于2007年3月10日,委托福建省中心检验所的三位拉链权威专家,在卡朱米所封存的次品仓库抽取8件产品,并做出了非常严谨的鉴定,结果显示:依次拉伸系数为4.8牛顿、2.4牛顿、1.9牛顿、1.6牛顿,而国标最低系数为20牛顿。鉴定结果为拉链不合格,事故责任应完全由YKK公司承担。
YKK公司在接到鉴定报告后,派来新任总监川口.真司到达“卡朱米”公司,表示会承担因拉链质量问题产生的赔偿,也愿意由公司集团负责人亲自出面协商解决严重的质量事故问题,另约定与监督处及“卡朱米”公司、YKK公司三方共商索赔事宜。然而事实却完全出乎意料,再次约定于5月14日下午进行三方协商,在上午的通话中还非常肯定下午的面谈时间,而到了约定时间下午3点时,YKK公司却说负责人已回日本,不能如期到场,而此时YKK公司此项事件的中方负责人李晓远先生的电话就一直处于不接听状态,完全销声匿迹了。YKK出现这样的质量问题用如此的方法来对付客户,是完全不负责任的公司。
在经过10个多月的不断折腾后,“卡朱米”公司在万般无奈之下,采用法律手段来解决拉链质量问题,聘请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的张宪忠律师,对YKK公司拉链自动脱落等质量问题进行法律诉讼。据“卡朱米”公司质检部陈元尧主任介绍,“卡朱米”公司封存了有“YKK”公司拉链质量问题的产品竟达16多万件。该有拉链问题的服装在次品仓库随意都可以抽查得到。“卡朱米”是一家非常注重质量与企业品牌形象的公司,卡朱米公司的经营理念是中国典型的儒家思想:已所不欲,勿施于人,也不愿意损害对方品牌的信誉,希望通过双方谈判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以减少双方的经济损失和不必要的诉讼费用。
从福建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处和律师事务所对整个事件的叙述中,我们可以清晰的感受到,事情的真相、谁是谁非及彼此面度问题的态度。那么为什么YKK一定要在此期间频繁调动相关营销负责人?并且采用直接逃避的方式来面对此事?于是,记者直飞深圳来到YKK中国的总部—深圳市深南大道7008号的银座国际大厦进行采访,希望了解更多的事实真相。
国际企业在中国如何遵守中国的法律
此次接受采访的是YKK东部销售地区的营销总监日籍代表川口.真司先生、华南东部销售区域的营业副总监冯远达先生以及该公司的代表律师(广州敬海律师事务所的王建云律师。
据《中国产品质量法》第40条规定: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就应当由责任方负责维修、改换、退货。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对于此项法规律师给予了这样的解答:如果事件是YKK的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我们当然会依据法规给予经济赔偿。但为什么事情发展到今天,我们始终保持沉默、始终在等待也是有我们的道理:
首先,“卡朱米”是在12月初,才向我们提出有质量问题的,而去年的冬季又是一个暖冬,很多羽绒服企业的销路都不好,这时候他们提出问题,我们不得不提出质疑?还有就是他们在缝制的过程中是否有设计的问题、布料的问题、使用方法不当等等造成拉链损坏的,我们也无从知晓。当我们向他们索要未安装上的拉链时,他们却告知一条也没有了,让我们何从相信。
其次,作为同样的驰名商标企业,在接到货品的时候难道没有验收吗?如果当时就验收了,说明没有问题。如果有问题不可能大批量的生产。另外,为什么同样使用在衣服上的拉链,只有帽子上的拉链出了问题?(在说到这个问题的时候,我希望YKK能提供给我使用相同拉链的企业名单,但被YKK拒绝了,说那是商业秘密。)
在他们提出问题后,我们是非常重视的,并且共同协商去检验,而他们在没有接到我们的通知的情况下,就单方面去做检验了,并且找的不是正规的检验机构,而这个检验机构,没有看过YKK拉链的生产过程,又如何判断?所以我们愿意共同找一个国家级的检验机构一起做检验,才公平公正。
还有就是他们所计算的损失赔偿不合理,他们该批进了166920条拉链,总价值16多万元,而他们却因为暖冬,把经济损失都算在赔偿里了,这也是不合理的,我们不能接受。说话间,冯先生拿出一份对方欠款对帐单子,以表气愤与不解。
最后,我们要声明的是从没有更换过任何相关营销负责人。
作为国际大品牌YKK,应有着非常严谨的管理模式,“不为他人利益着想,则企业自身也不可能发展繁荣。唯有考虑他人利益,才有自身的繁荣。”这是集团创始人吉田忠雄的企业精神,是YKK集团的立社之根本。应该说YKK公司在与中国众多企业多年的合作中,是非常了解中国的市场环境及消费者的品质要求,也是非常了解中国的经济法律的,在中国市场获得他们最大利润的同时也要思考如何对中国品牌负责?相信他们也是非常明白的。
采访完双方后,本带着揭开事实真相为出发点的我,此时反而越发糊涂了。因为我不是专家,我不能判断质量问题的真伪;因为记者是公正的,我也无法在意向上去偏袒谁。在中国加入WTO后,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今天,所有的外资企业在中国办厂都是我们的合作伙伴,中国给予了外资企业足够的发展空间,外资企业更应该遵守中国法律和中国社会同呼吸共命运才能持续发展和生存,只有通过和中国社会的利益共享,与中国企业互惠互利公平竟争,品牌的社会价值才会被社会认同。并通过不断创造价值,做出优质的产品质量,来推进企业的发展,造福全世界的消费者,才能和事业伙伴实现共赢。 是可忍孰不可忍
福建汇达时装有限公司(“卡朱米”品牌持有人),创办于1991年,工厂座落于海峡西岸福建省莆田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系香港独资企业,专业生产羽绒服装。属下三家公司:福建汇达时装有限公司、福建富懋时装有限公司、福建卡朱米实业有限公司。公司于1995年自创品牌“卡朱米.KAZHUMI”已荣获“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国家免检产品”“香港Q唛优质产品”称号。
疑问是有增无减,让我不得不踏上去往福建的路途,一定要亲自看一看问题拉链的问题到底出在那里?
认识“卡朱米”品牌的董事长李国坤先生虽然时间并不长,但对他还是比较了解的,因为他在行业中的名声较大,一是源于他的产品质量好价格合理,二是因为他的人缘好,无论是他的竞争对手还是他的员工以及和他打交道的人都给予了他很高的评价,的确你无论在何时遇到李董,总是与你和颜悦色的,全然没有董事长的架子。
而今天,当我把日方的理由一五一十的转达给李董时,李董愤怒地从扶手椅上跃身而起,说到:是可忍孰不可忍,YKK公司该批拉链质量问题也太离谱了。
于是,李董径直带我来到所有因YKK拉链质量问题而被召回的次品库房,我惊呆了,满满的库房里仓管人员随意抽出了两箱货品,抽取了几件服装,竟都是次品(我之所以暂不需要质检人员告诉我答案,就可以肯定所抽到拉链是次品,只要轻轻一碰拉头就会脱落,拉头完全锁不住,而且拉头没有任何的破损现象,因为我也相信“卡朱米”缝制了成千上万件羽绒服,不可能偏偏在拉链上做文章,害人损己。),为保护消费者利益,一定要向YKK公司讨个说法。
至于验收,基于双方多年的友好关系,刚开始曾口头向YKK相关营销人员及负责人松本.登先生投诉,但一直未引起YKK公司的重视。出了问题我们本着“解决问题”的思想,根本没有考虑去打这一场官司,因此YKK派人来厂时我们是完全开放公司每个部门来共同配合协助解决问题。YKK公司技术人员用所带来拉链头及有关配件进入我们车间及仓库对次品进行整改,并把在库未生产的拉链全部退回深圳工厂。的确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对洋品牌有所疏忽,跟YKK合作十多年了,几乎没有出现过什么大问题。在开始生产时(2006年7月份)发现问题,即向YKK提出该问题,当时YKK公司回复:这是只是个别情况,可以放心使用。而后来问题越来越严重的时候,YKK总部曾积极调动了大批的人员来我们公司不断的修、换、退,却一直未解决实质问题。同时我们也要求YKK出示拉链出厂质检报告,但迟迟不见回应。万般无奈之下,我们找到福建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督处由他们委托国家权威检测单位:福建省中心检验所,对问题拉链进行抽验并出具鉴定报告,(报告鉴定该批拉链不合格,事故责任应完全由YKK公司承担。)而他们无视中国法律依然置之不理,还蔑视质检部门,声称他们不认同该质检部门。在他们的不断拖延下,羽绒服最好的销售季节已错过,我们要求对方给予相应的赔偿(当时考虑到多年的合作,只是要求赔偿误工部分),而得到的回答依然是沉默,这时我们也得知还有其他的品牌也同样受到了经济损失,我们不能这样无声的等待下去了,于是才聘请了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的律师与YKK打这场我们并不愿意打的官司,也才计算出(对YKK不再客气,完全按法律、法规计算)赔偿4200万的数额。
至于欠款争议,首先,这是双方营销人员约定的先供货后付款的口头协议,若YKK不承认怎么能送货?出了问题未解决,当然有权拒付。(YKK提供给记者的欠款单据上的确写着:双方经协调决定待处理拉链品质问题后再处理该货款事宜)。而对于次品拉链一事:当初,我司为了彻底解决拉链质量问题,避免次品与合格品混淆,便决定让YKK公司把所有未使用的有质量问题的拉链都拉回去(这些退货我司都有相关存档证据)。
对于营销负责人的更换,就更不用去狡辩了,为什么松本.登不见了?李晓远不接电话了?难道是巧合吗?但愿他们能够给予一个合理的解释。
最后李董心平气和的说:事实就是事实,出了质量问题就应坦然的承认,不管你是什么品牌,相信法律会作出公平的判决。
采访到现在,我更加没有了答案,因为我也不是一个审判官,我无法给案件一个正确的裁决。但站在一个旁观者或者说一个普通消费者的角度,我要说:是谁在蔑视谁呢?我也并不特别关注企业的双方是谁?拥有多大的名气?而更加关心的是:当企业在无意间让客户受损后怎样处理善后?让对方赢让自己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