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资讯 > 政策 > 合成革出口监管有新规定

合成革出口监管有新规定

http://china.BagsNet.com   2011-06-07  来源:中国合成革网

温州海关提醒出口企业,自本月1日起,请尽快将出口货物运到海关监管场所,并办理《出口货物运抵报告》后,及时向海关办理报关、验放手续,保证本企业的出口货物顺利通关。温州海关人士称,这个政策对温州企业影响还是很大的。

    据悉,自2008年11月1日起,温州海关将正式启用《出口货物运抵报告》的决定。所谓“运抵报告”是指进出境货物、物品运抵海关监管场所时,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向海关提交的反映货物、物品实际到货情况的记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申报管理规定》对于AA类和A类企业在出口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包括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前3日内可以允许提前办理报关手续,但必须凭企业提交的运抵报告海关才准予办理查验、放行手续。对于B类(含B类)以下企业,一律凭运抵报告才能办理申报手续。


  Google提供的广告

  相关文章
 • PMI:未来一段时间我国进出口数据不尽乐观 2011-06-02 10:40:18
 • 黑龙江箱包产品出口增势较好 2011-05-20 09:34:26
 • 2011年一季度我国箱包比上年度同期相比增长41.28% 2011-05-20 09:28:21
 • 教你如何区分皮革 2011-05-19 09:34:34
 • 印度推出口振兴计划 促进皮革工业品出口 2011-05-10 10:31:41
 • 温州合成革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011-05-05 10:42:38
 • 江门箱包皮具出口额创历史新高 2011-04-30 14:20:15
 • 国内CPI上涨 皮革出口企业举棋不定 2011-04-28 10:52:55
 • 印官员:纺织品和皮革出口能够从中国的政策中再次增长 2011-04-22 10:45:29
 • 箱包皮具出口额创历史新高 2011-04-19 14:01:05

  我也说两句 已有评论 查看

匿名发表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广告服务 | 招纳贤才 | 免责声明 | 联系我们| 欢迎投稿 | 站点地图 | 帮助中心
中国箱包网(BagsNet中国)   ©2003-2009   免责声明   粤ICP 05015913
中国箱包网服务热线:020-36322918 传真:020-36322968      邮箱:china#bagsnet.com
全球BagsNet :中国站 | 国际站 | 台湾区站 | 英国站 | 美国站 | 意大利站 | 德国站
3721中文实名 本站网络实名: 中国箱包网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 本站通用网址:中国箱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