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白沟箱包特色产品品牌评选办法》的规定,按照白沟品牌评选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2010年中国箱包之都十大品牌”评选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有效期内的白沟及周边乡镇企业的产品品牌。 二、申报条件 1、符合《白沟箱包特色产品品牌评选办法》中申请“十大品牌”评选的条件; 2、申报品牌的产品总产量和出口量居于同行业前列; 3、申报产品的品牌年销售额不低于500万元; 4、申报品牌的产品各项经济指标处于同行业领先地位; 5、企业具有较强的研发和自主创新能力,申报品牌的产品科技含量较高; 6、申报品牌的注册商标达3年以上; 7、采用同类产品领先标准组织生产; 8、企业长期重视品牌建设,有明确的质量战略方针,在开拓市场、争创名牌的过程中具有突出业绩和出色的表现; 9、企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意识,在发展循环经济、保护环境、节约资源、降低能耗、安全生产以及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等方面成效显著。 三、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应如实填写“中国箱包之都十大品牌” 申报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从白沟镇经委领取或从“中国箱包之都网下载”。 2、申报企业需提供企业基本情况简介,包括近3年生产经营、开拓国际市场、品牌建设、技术创新、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诚信建设、社会公益、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情况; 3、“申请表”中销售量、销售额、出口量、出口额、纳税额等各项指标按规定如实填报,并由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 四、评选时间 从即日起开始报名,截止日期2010年8月25日。 五、其他事项 1、“申请表”中填写的数据必须真实,严禁作假。白沟镇经委对申报企业填制数据进行严格审查和公示,如经查出数据不实情况,取消该企业参与“中国箱包之都十大品牌”的评选资格; 2、申报企业应遵守评价工作纪律和《通知》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3、“中国箱包之都十大品牌”的评选工作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不增加企业负担。 4、获得省著名商标、省名牌称号的企业品牌不再参加十大品牌评选。 5、获得“中国箱包之都十大品牌”荣誉称号的企业,其产品包装上要求统一佩戴“中国箱包之都推荐品牌”证明标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