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获悉,根据公安部和广东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从2010年11月19日起,广州警方开展了专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的“亮剑”专项行动。据统计,截至2011年1月8日,广州警方共破获此类案件21宗,捣毁生产窝点9个,打掉此类作案团伙5个,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32名。行动中,广州警方经过一个多月的缜密侦查,一举摧毁一个集生产、仓储、销售于一体的特大假冒国际名牌皮具网络,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查获涉嫌假冒“爱马仕”、“BV”、“LV”等品牌的手袋、钱包、皮带等皮具4500多个,涉案价值达1.6亿多元。
2010年11月,广州市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白云区均和街一带有人生产、销售假冒“爱马仕”等品牌的皮具。虽然只是一条无具体信息的普通线索,但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对群众提供的任何一条经济犯罪线索都非常重视,迅速组织力量认真核查。经过一个多月全面深入的调查工作,警方发现,这是一个以谢某为首的特大制售假冒国际名牌皮具团伙,其制售假窝点涉及多个地方,团伙成员分工明确,组织周密,生产数量巨大,销售网络涉及多个省市。
经过周密部署,2010年12月2日,经济犯罪侦查支队集结大量警力,兵分五路,分别对该团伙位于白云区的制假工厂、仓库、销售档口等涉案地点采取统一行动。行动中,警方在位于均和街的某皮具厂和仓库抓获杜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缴获涉嫌假冒“爱马仕”品牌的手袋1435个、钱包953个以及“LV”品牌的手袋38个、制假机器1台;在位于石井镇的无名厂房抓获黄某等2名犯罪嫌疑人,查获涉嫌假冒“爱马仕”品牌的手袋206个、制假机器3台以及辅料一批;在位于解放北路某民宅以及广州某皮具贸易中心一销售档口抓获胡某等2名犯罪嫌疑人,缴获涉嫌假冒“BV”、“爱马仕”等品牌的手袋911个、钱包185个以及制假机器1台。随后,办案民警又分别在黄边北路和瑶台附近抓获谢某等2名主犯以及其他3名犯罪嫌疑人。
在深挖扩线中,经济犯罪侦查支队发现这一团伙在解放北路有个网络销售假冒皮具窝点,随即于12月3日凌晨1时许再次紧急出动,在上址现场抓获蔡某和陈某2名犯罪嫌疑人,查获涉嫌假冒“爱马仕”、“LV”品牌的手袋370个、钱包350个、皮带100个以及钥匙扣500个。至此,这个包括老板、技术员、生产工人、销售人员在内的特大制售假冒国际名牌皮具团伙被一网打尽。
广州警方呼吁,广大群众对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的犯罪线索要积极举报,对协助警方有力查证犯罪的,广州警方将一律予以奖励。警方同时正告涉嫌制假售假人员,立即停止参与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的违法犯罪活动,对涉案犯罪人员,一经查获,将严惩不贷。
相关法律链接:
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涉及三类共十七项罪名:
第一类是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七种侵犯知识产权罪的相应罪名(包括:1.假冒注册商标罪;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3.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4.假冒专利罪;5.侵犯著作权罪;6.销售侵权复制品罪;7.侵犯商业秘密罪);
第二类是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的九种罪名(包括: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2.生产、销售假药罪;3.生产、销售劣药罪;4.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5.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6.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7.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8.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9.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第三类是刑法第225条规定的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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