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申请表是外国常驻人员、港澳常驻人员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外籍人员以及外国非居民来华留学生、外国来华工作的专家、来华定居和出国定居的旅客向海关申请进出口自用物品、交通工具的审批凭据。
二、栏目填写规范:
1、申请人姓名:填报申请人的姓名,外国人可用英文填写,并与申请人护照的姓名相一致。
2、身份:根据申请人的身份,在常驻人员、学生、专家、定居者四个长方形方格选择正确的身份打上“√”的符号。
3、国籍:填报申请人本人所持有效护照的国籍。
4、所在机构:详细注明申请人在国内常驻机构的全称;受聘工作单位的名称;就读学校的名称。
5、职衔:注明申请人所任的职务。
6、身份证号/居留证号:填明申请人的身份证号或者公安部门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号码。
7、地址及电话:详细注明所在机构或单位的地址及联系电话号码。
8、本人申请进/出境下列自用物品:
——进/出境口岸:注明申请人申请进境或者出境自用物品的口岸名称。
——物品名称:注明申请物品的品名、牌名、型号和规格。
——数量:注明申请物品的件数。
——单位:注明申请物品的计量单位。
——价值:注明申请物品的价格。
9、申请人签字:申请人签署本人姓名。
机构签章:加盖申请人所在机构或单位印章。
日 期:注明申请进口/出口物品的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