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外国短期旅客,华侨,外籍华人,台湾同胞,因公、因私短期进出境的中国籍居民携带的货币、金银及其制品,旅行自用物品、耐用消费品等物品均用此单向海关申报。
二、栏目填写规范:
1、姓名:进出境旅客的姓名应用全名填报。华侨、台湾同胞、中国籍居民应填报中文姓名。外国人的姓名用英文填报。外籍华人填写英文姓名可在括号内填写中文姓名。旅客填报的姓名应与其所持旅行证件相符。
2、国籍:填报进出境旅客本人所持有效旅行证件的国籍。
3、护照号码:填报进出境旅客本人的护照号码。
4、来自/前往:出境和进境的应注明来自/前往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5、同行未满16周岁子女人数:如有同行子女,应将子女人数填明;如无同行子女,则应将空栏划去。
6、手提行李:填报随身手提行李的件数。
7、托运行李:填报随行交运输部门托运行李的件数。
8、中国和外国货币(进境,出境):填报货币的币名、币值和货币单位。进境与出境栏应分开填报。数字要大写,如带进旅行支票等应注明。无外币应填报“无”字。
9、金银及金银制品:注明品名、件数及重量,无携带金银要填报“无”字。
10、旅行自用物品:要注明品名、牌名、数量。
11、其它应办理进出境海关于续的物品:要注明品名、牌名、数量。进境与出境栏应分开填报。
12、货物及货样:携带货物及货样的,应在“有”方格内打√;否则在“无”方格内打√。
13、录有内容的录象带:携带录有内容的录象带,应在“有”方格内打√;否则在“无”方格内打√。
14、印刷品:携带印刷品的,应在“有”方格内打√;台则在“无”方格内打√。
15、文物:携带文物的,应在“有”方格内打√;否则在“无”方格内打√。
16、申报进口的耐用消费品和赠礼品:要注明耐用消费品和赠礼品的品名、牌名、型号及数量。
17、分离运输行李、运进口岸:填明不随行交通运输部门的分离运输行李物品的件数,并应准确报明运进口岸的名称。
18、旅客签字:申报单所有栏目内容填报完毕。旅客应签署本人姓名。
19、(填报)日期:应注明旅客本次进境日期(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