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发改委以“哈发改委创备字[2007]1号”文件的形式向哈尔滨创新投资有限公司发出了《已予备案通知》,这标志着哈尔滨市已完成首家创业投资企业备案。
据介绍,按照国家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家对创业投资企业实行备案管理,凡符合投资者不超过200人、经营范围为创业投资、拥有相应资金等条件的创业投资企业均可到所在地省级(含副省级城市)管理部门申请备案。哈尔滨市积极贯彻国家精神,开展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工作,确定市发改委为哈市创业投资企业备案管理部门。
据介绍,国家为鼓励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制定了相关优惠政策,其中2月15日财政部和国税总局发出的《关于促进创业投资企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中规定,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两年以上(含两年),凡符合相关条件的,可按其对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据悉,国家还将加大对创业投资的支持力度,近期将出台《关于促进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哈尔滨市也将结合实际情况,重点在建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建立创业投资企业的投资退出机制等方面出台具有地方特色的扶持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