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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缩”政策震荡加工贸易 顺差短期内仍难消除

http://china.BagsNet.com   2007-09-04  来源:新华网 

 短期内可能会对相关产业中的弱质部分造成冲击,但从中长期看,有助于减少顺差和流动性、化解贸易摩擦,并最终促进国家产业结构升级。 

    新《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经历了一个月的过渡期后于8月23日正式开始施行。联系7月1日出口退税政策的重大变革,这两项政策的出台前后相距不过月余,却涉及面广、影响力大。接受《瞭望》新闻周刊采访的专家认为,居高不下的贸易顺差是此次政策出台的直接原因。那么,这一政策对于相关企业、调控顺差将影响几何? 

    政策震荡明显 

    尽管新政刚刚开始实施,但在中国加工贸易最发达的珠三角与长三角地区,不少企业都感到了紧缩政策的压力,特别是保证金台账制度的收紧。 

    据企业方面初步估算,由此带来的出口成本将可能上升30%左右。仅纺织服装、鞋帽、箱包等轻纺行业的加工贸易企业需要缴纳的保证金就达到200亿元。 

    在长三角、珠三角地区面临资金压力的企业较为普遍,比如,据调查仅苏州地区就有650多家企业受到影响;而香港大珠三角商务委员会发布的题为《内地加工贸易政策对香港的影响》的报告指出,目前在珠三角投资的5.75万家香港厂家中,预计将有超过1万家港企可能因此停产或收缩。 

    而这些被限制的行业,往往产品同质性强,生产工艺成熟,产能扩张容易,市场竞争非常激烈。成本的增加将使这些本已利润微薄的行业盈利水平进一步下降,经营空间、产业链条都将受到很大挤压,特别是以中小企业为最。 

    不仅如此,由于加工贸易直接从业人员在3000万~4000万人,约占我国第二产业就业人数的20%;而相关配套产业就业人数为5000万~6000万人。因此,也有观点担心若企业因之倒闭或转移,那么,劳动力就业形势也将更为严峻。 

    在过渡期内,政策调整也引发一些港资、台资的反弹。我国加工贸易出口额中,外资贡献超过50%,其中,港、台资本占据绝大多数。在去年9月加工贸易政策调整后已有不少港企、台企受到影响,此番新措施更是引发企业层面的紧张忧虑,并通过“陈情”方式加以表达。 

    谈及影响,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外经部副部长隆国强分析说,对于那些产品被列入目录里的企业来说,新措施的确是一个很直接的外部冲击。而中央层面对于相关政策的出台也持谨慎态度,想办法缓解冲击,如设过渡期、提前政策吹风、与企业尤其是港台企业进行沟通等,力图使企业能适应变化。 

    在商务部研究院梅新育博士看来,此次的影响尚没有7月初出口退税调整时的影响大,不仅受限商品种类少于出口退税调整,而且,保证金从空转变为实转,力度还算温和,再加之还保留了出口加工区和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和中西部地区两个“特殊”区域。 

    从企业层面来看,尽管成本压力大,但仍有办法可化解或缓解。8月中旬,隆国强从广州调研回京,他分析说,企业可采取这样几种办法:一是,与供货商商量分担成本,压低原材料采购的成本;二是,通过改善资产管理方式、物流管理方式等降低自身成本;三是,通过创新、研发新产品来提高产品附加值;四是,与进口商协调分担损失。 

    “当然,也存在个别企业,既没有谈判议价能力,也不能有效改善自身管理,那么,其退出出口行业是市场优胜劣汰的结果,而这样的企业所占的比重并不大。”隆国强认为,短期内紧缩政策可能会对相关企业形成一定的冲击;中期来看,因为在国际市场中,对中国企业不少商品仍有定价权,通过提高出口价格,这部分出口还会继续保持;而从长期来看,这一政策则是利大于弊,加工贸易成本升高将挤压高耗低效、粗放型、劳动密集型、产业链低端的企业,导致行业内企业的重新“洗牌”,加速加工贸易产业的升级和结构调整。

 

图为黄埔海关关员现场监管 黄广雄摄 

    我国加工贸易新政实施波及300亿美元出口额  

    业内有关专家表示,此次新政将1853个十位商品税号列入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占全部海关商品编码的15%,应当能够对贸易顺差过度增长发挥相当的抑制作用。 

    加工贸易政策调整或将影响广州470家企业 

    被称为44号公告的加工贸易限制类目录从本月23日起开始实施,这是国家对加工贸易政策进行的重大调整,影响范围很大。为此,广州市外经贸局昨日(15日)举行了一场加工贸易政策的说明会,向广大企业“支招”。  

    过多顺差仍难以短期内消除 

    此番调整,对于降低贸易顺差能否达到预期效果呢? 

    据海关统计,今年1~7月,我国外贸进出口总值为11720亿美元,同比增长24.4%。而受出口结构升级和贸易伙伴国需求强劲的影响,出口增速并未因7月初出口退税政策调整而出现下滑,7月出口增速比上月加快7.1个百分点。前7个月贸易顺差达到1368.2亿美元。 

    在采访中,研究者们认为,中国的顺差并不是短期内可以消除的。 

    汇丰银行提出报告认为,顺差扩大是中国经济结构必然结果。2亿多的剩余劳动力转移,巨大的中国劳务输出必须在全球产业链条上解决,必然导致中国出口拉动型经济的增长模式,这也正是中国宏观经济之所以维持高增长低通胀的支柱,而在历史上德国、日本、韩国等都曾经历过“高外汇储备,高顺差”的工业化阶段。对于这样的内生经济结构来说,采取行政措施调控顺差作用不大。 

    隆国强从全球分工格局变化的大背景着手对《瞭望》新闻周刊分析说,中国现阶段存在的贸易顺差,其实是全球产业转移的结果。具体来看,因为我国的加工贸易所需来料大多来自于日本、韩国、东南亚等国,而出口则主要集中于欧美市场。日本、韩国、东盟、台湾等周边国家和地区,是我国逆差的长期来源,而随着投资带动下的贸易转移,这些国家或地区将大量的产业转移到中国大陆,同时也将其对欧美市场的贸易顺差转移到中国大陆。如此一来,中国作为一个最终产品的组装地,就表现为我国对周边国家或地区的贸易逆差在加剧,而对于欧美等国的顺差也在不断加剧。因此,中国的贸易顺差还会继续存在。 

    在长期从事外经贸研究的马宇看来,当前外贸顺差的后劲来自于我国外贸的国际竞争力,顺差的出现也是全球国际化分工的体现,这一格局不仅仅对中国有利。而简单地把贸易顺差造成的问题推给中国外贸,是不可取的。同样,不加分析地、刻意地控制所谓的外贸顺差,不仅会伤害自身,对整个国际化分工的全球贸易格局也是有损无益的。因此,他认为,最好的做法,一是顺应市场,让市场的力量来平衡技术和贸易的落差;二是让潜在的进口能量释放出来;三是推出有利于市场发展需要的措施,让外贸健康发展。 

    而商务部有关官员也认为,外贸顺差不是外汇储备的主要来源,因此也不该是宏观调控的首要问题。而贸易平衡则需以调结构、促进口的方式来实现。据悉,有关鼓励进口的金融政策已在酝酿之中。 

    加工贸易新政今起施行 专家称顺差短期难以遏制 

    从今日(23日)起新的《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将正式施行。专家表示,政策旨在优化产业结构,但是短期内对贸易顺差的调控作用可能并不明显。  

    推动结构调整是关键 

    “加工贸易政策调整体现出高层的两个考虑,一是希望在减顺差方面有所成效,另一方面也贯穿着国家结构优化、升级的长期思路”,隆国强认为,这次调整更多的表现出旨在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的结构性调整的政策意图。 

    1981~2006年间,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从25亿美元上升到8319亿美元,增长332倍,在中国大陆对外贸易中所占比重从5.7%提高到了48.6%。在今年前7个月里,加工贸易进出口就达5238.3亿美元,占全国外贸进出口总额比重为45%。 

    同时,加工贸易业成为我国企业参与国际分工的重要渠道,推动我国外贸实现了从以初级产品为主向制成品为主的出口结构的转变,在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拉动就业等方面都起到了不可忽视的拉动作用。 

    “加工贸易,是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国家在全球化背景下找到的一条推进工业化的捷径。我们抓住了全球产业转移的机遇,用加工贸易的这种方式赢得了在全球产业转移中的优势,也取得了超乎预期的作用”,谈及此,隆国强这样评价。 

    尽管加工贸易总体上是健康的,但研究者们也坦言承认加工贸易仍存在不足和问题:其一,我国加工贸易仍处在国际产业价值链低端,国内采购率低,加工链条短,技术含量和增加值较低;其二,我国加工贸易仍主要由外商投资企业主导,内资企业融入比较困难、参与机会少,获得技术困难,主要的市场、营销渠道都掌握在外方手中;其三,加工贸易区域发展不平衡;其四,加工贸易准入门槛偏低,有些项目的土地、能源、资源占用、消耗较大,环境污染较重等。 

    正因如此,从2003年起,中央政府就开始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在2006年1月、11月和今年4月,政府就曾3次增补加工贸易禁止目录,商务部在今年4月表示今后将视情况每年更新加工贸易禁止目录。而此次紧缩政策出台后,商务部机电和科技产业司司长王琴华透露,年内国家可能还将根据宏观调控和国内外市场变化,以及产业政策的要求,对加工贸易禁止类和限制类目录进行调整。 

    对此,研究者们都更为看重其对于结构调整的推动作用。 

    梅新育认为,与其说此举是旨在压缩贸易顺差的总量政策,不如说其旨在优化外贸结构的政策。这从新一批限制类商品全部属于我国产能过剩的塑料原料及制品、纺织、五金、家具等行业,就可看出。 

    而且,此次调整还采取了有保有压、区别对待的政策:一方面东部地区新设立的外贸企业,不予批准限制类商品加工贸易业务;而另一方面,中西部地区A类和B类加工贸易企业继续实行银行保证金台账空转管理。可见,该政策力图引导加工贸易向中西部梯度转移。 

    其实,近年来由于受到土地、能源、资源、劳动力等要素成本上升影响,再加上环境等方面的限制,珠三角、长三角的制造业已经开始了产业升级和结构调整的转型。不少东部沿海地区的加工贸易产业,特别是传统劳动密集型产业开始寻求转移。而与此同时,中西部地区的加工贸易却发展滞后,2006年中西部地区加工贸易出口额仅占全国的2.6%。 

    然而,在实际的转移过程中,不少东部企业却宁可承受压力,也不愿离开长三角、珠三角。这是因为,东部地区有着良好的产业基础和配套企业,而中西部地区受产业配套、运输成本、物流效率、营商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尚未具备承接转移的条件,也难形成东中西地区之间有效的传递和转移机制。而且,受调整影响最大的多为中小企业,缺乏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能力。 

    可见,无论从商品结构调整,还是从区域结构调整来说,要实现预期的政策目标尚有距离。“加工贸易是适应全球化、全球产业价值链形成是一种必然的形式。在可预见的未来,政府不应该也不会取消加工贸易,而促进其升级转型仍将任重道远”,隆国强这样告诉《瞭望》新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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